2018年上海市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和展览(青浦赛区)通知
为培养青少年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,展示向真、向善、向美、向上的校园文化,促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。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拟定于2018年3-6月举办“2018年上海市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和展览”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
承办单位: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书画分中心(上海市长宁区少年宫)
二、活动主题
本届比赛以“阳光下成长——妙笔绘神州”为主题,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生动丰富的美育活动之中,让更多学生在感受美、表现美、鉴赏美、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。
三、活动规则
1.项目和组别
设绘画、书法、摄影三个项目,分幼儿组、小学组和中学组三个组别。
2.规格
绘画:画种不限,绘画材料不限、限平面表现形式;
国画:69×69cm、69×46cm或69cm×138cm;
版画:纸张为50×70cm,其中画面为4开;
其他画种均为4开(40×60cm)。
书法/篆刻:书体不限,作品尺寸35×138cm或69×138cm;对联请写在一张纸上。
摄影: 单张照和组照(每组不超过4幅,需标明顺序号)尺寸均为14英寸(30.48cm×35.56cm);除影调处理外,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。(冲印原件参加市级评选,选送全国第六届艺术展演需提交数码作品:JPG格式,大小不低于10M,分辨率达到300dpi。)
3.要求
参赛作品须为2017年11月—2018年4月间由学生个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。每件作品的作者和指导教师均为一名;每位作者在绘画、书法的同一项目中不得重复参赛;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作品在选送市级比赛时每个组别不超过3件。
超过规定尺幅的或参加过评奖和展出的作品,不得参加本次比赛。书法和篆刻作品上不得代写题签和落款。
谢绝临摹,严禁抄袭。抄袭作品一经发现,通报批评,并取消指导教师其当年和第二年的辅导参赛资格。
4.报名和评选
本次比赛由各区组委会组织报名和初评工作,各区组委会评选本区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评审;
部分获奖学生将进行现场展示与测试活动,参加现场活动的学生需凭学籍卡、电子学生证或身份证入场。
四、奖项设置
1.作品分项目和组别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2.学生作品获一、二等奖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。
五、总结颁奖
1.“2018年上海市学生绘画书法作品展展”将于2018年6-7月择期展出。
2.获奖作品印制成专题画册赠送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。
六、青浦赛区征稿及比赛要求
1、由各中、小幼学校组织学生参赛,在校内评选的基础上,选择质量较好的作品参赛。每所学校作品选送数量控制在3—5幅左右。
2、学生原作上交。
(1)送交作品请标注“2018上海市学生艺术作品展”字样。
(2)每件美术作品背面需粘贴“参赛登记表”。
(3)书法作品背面用回形针或订书机固定参赛登记表(请勿粘贴)。
3.各学校参赛学生的汇总名册电子文档请于2018年4月17日前发送至邮箱shuhuadasai@126.com,密码shuhuadasai。
4.原作截稿时间:2018年4月17日(周二)下午4点30分
收稿地点:青浦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(青浦区华科路268号)
联系人:黄老师 13916491066
稿子逾期一律不收。
报名须知:
请各报名点按规定时间和数量送交艺术作品;每件作品填写附件1-“参赛登记表”,贴于作品背面。
书法作品请在正面落款旁用铅笔标注: 区号 15
项目:绘画 H 书法 S 摄影 Y
组别:幼儿 A 小学 B 中学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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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 上海市青浦区华科路268号 电话:021-692288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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